第一百一十二章 我願意為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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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前夜.廣西】
秦嶺發完短信有些沮喪的把手機扔在床上。他是怎麽了?要說之前他也算是有什麽說什麽的爽快人,自從認識了楊瀟之後,說話辦事吞吞吐吐,拖拖拉拉,別說程飛看不起他,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。
其實說來說去,他不敢告白的最重要原因就是他覺得自己配不上楊瀟。這真的很奇怪,他還很少覺得自己配不上誰,可這一刻他真的這麽覺得了。
他忽然想起老爸說的:“你想給一個女生買花,你想哄她開心這沒什麽,有可能你只是看上她的樣貌,喜歡她,欣賞她罷了。
可當你看見一個女人,你想竭盡全力給她最好的生活,你想讓她因為和你在一起過上更好的日子,那就是愛上了。男人的愛不是沖動,不是激情,是責任。”
秦嶺一直記得這段話,不知道什麽時候,楊瀟成了他的責任。陪著練級,陪著說話,陪著出去買東西,給她下米線,送她回宿舍,他想給她好的生活,可…楊瀟喜歡的不是他秦嶺。
而且…過上更好的日子?秦嶺沒把握。他不是司馬,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大少爺。那些人即使不努力,也能許自己喜歡的女人一個“美好的未來。”
人家有車有房,人家可以買給楊瀟所有想買的東西。自己呢?能給楊瀟什麽?如果楊瀟和司馬在一起,別人會艷羨的說:“快看,那是創世司馬的女朋友,那是房地產大亨司重誠的兒媳。”
如果楊瀟和自己在一起,能有什麽呢?米線店老板娘?又一個“楊媽”?秦嶺本來不是那種特別爭強好勝的性格,可現在他不甘心,不就是出身麽?
他秦嶺四肢健全,還有一雙黃金手,18歲出來打拼,12年了,這麽多風風雨雨,有什麽當初以為闖不過去的現在也都闖過去了。
30歲的一個男人,連自己喜歡的女人都要拱手相讓?可笑了吧?他沒想過有朝一日要和司馬爭,因為他一直默認自己爭不過司馬,也沒必要爭。可是楊瀟?他不想讓,也不能讓。
是,他之前懦弱,他為了讓楊瀟開心罔顧自己的意願,把楊瀟和司馬牽上線。可笑又可悲不是嗎?這倆人如果真在一起了自己還要算媒人不是?
他不甘心!!他本來不是那種矯情的人,但他覺得陳晨說的對。司馬那種大少爺養尊處優慣了,楊瀟對他好他也覺得理所當然,充其量覺得新鮮或者有意思,但這種新鮮勁兒過了,一切都會回到原點。
到那時候,受傷的是楊瀟。他秦嶺可以難受,他秦嶺可以疼,但他不願意楊瀟受傷。就像老爸說的:“幫女人擦眼淚和根本不舍得女人哭是兩碼子事。”
沒錯,是兩碼子事。他根本就不舍得楊瀟難過。可他錯了,他本來以為楊瀟跟司馬在一起就不會難過,可看到楊瀟這麽努力的去追求司馬,司馬還是一副無動於衷的樣子,他就明白了,他錯的太厲害了。
是他膽子小,自己許不了人家幸福,就把人家往另一個“火坑”裏面推,然後還假好人在一旁煽風點火。等到楊瀟真的愛的無法自拔了,他呢?他連個救人家的資格都沒有,也沒那個實力。
所以他現在後悔了,他要努力,就像程飛說的:“男人一輩子為自己喜歡的女人玩一回命,不丟人。沒玩過的那個才是軟蛋孫子呢。”
玩命什麽的,秦嶺從小受家裏教育,是不可能了。像是什麽把司馬圍起來胖揍一頓這種事情他也幹不出來。要贏就贏得光彩,就像之前和司馬約好的。
“決賽見。”他會努力的。秦嶺知道,整整12年了他沒有經受過什麽系統的訓練,技術早就生疏了,反觀司馬,雖然也是才出道了3、4年,但畢竟接受的都是最好的訓練。
兩個人的差距可以說是越拉越大。再說就便是當年,拳皇輸給司馬的事情他想起來也覺得歷歷在目。司馬總說那是他輕敵了,可秦嶺自己清楚,從來玩游戲就像吃飯睡覺一樣自然的他,在不認識司馬的情況下,怎麽會有放水一說?
秦嶺明白放話在電子競技上擊敗司馬是多大的賭註,可這是他為數不多還能和司馬一較高下的特長了。從小他就被周圍的小夥伴們冠以“電玩天才”的名號。
秦嶺不但是孩子王還是游戲高手,這街坊四鄰的孩子們沒有不知道的。仗義,聰明,成熟,性格特別好,這都是大家用來描述秦嶺的詞匯。
窮人的孩子早當家,在別人還都是“小明”“小剛”“小紅”“小芳”的時候,他就已經是“嶺哥”了。這聲“哥”和年齡沒有關系,這是大家對他表示敬意的標志。
秦嶺知道,這點上自己還是比司馬強的。人緣好。有時候看著挺沒用的,但是人緣就等於口碑,他就有把握,所有他和楊瀟都認識的人裏面,除了司馬(那是情敵不算),其他人肯定都是站在自己這一邊。
但光有人緣還不過,秦嶺明白這個社會實力就是一切。其實他來廣西之前接到過一個電話,這個電話來自一個他想都不敢想的人——令雲生,《不歸》的創始人。
電話裏令先生向他詢問了玩游戲的感受,有哪些需要修改的地方等等,還問他對加入《不歸》的制作團隊感不感興趣。秦嶺聞言先是激動,然後就清醒過來。
《不歸》是傷害傅君棄的那個人盜用開發出來的游戲,斷沒有理由讓他繼續囂張下去。這麽想著就拒絕了,雖然他心裏很不願意,畢竟令先生是他一直以來崇拜的偶像。
令雲生對秦嶺的拒絕也表示很遺憾,同時邀請秦嶺有功夫到公司來參觀沒準會改變主意。這件事秦嶺倒是沒有拒絕,畢竟“知己知彼,百戰不殆”,多了解點游戲的相關內容對戰隊發展還是有好處的。
和令先生說明了自己近日要去廣西,對方也表示了理解,兩人說好等秦嶺從廣西回去再約時間去公司。秦嶺一直挺納悶令先生怎麽會找到自己的,照說自己也和那種大公司沒什麽交集。
唯一要說有關系的就是那次為了楊瀟去參加比賽。非職業組冠軍,自己在頒獎臺上丟人到家的發表了感言拿了獎杯就下去了。是和令先生說了那麽幾句話,可那也不至於就讓人家另眼相看了吧?
不過想那麽多也沒有用,等回了北京見到令先生就知道原因了也不一定。秦嶺這麽想著,把手機撈回來插上充電器,轉身又去練操作了。
【同一時間,北京】
“令總,您說的那位女士我們查了。”
“哦?結果呢?”
“說是…是…”
“算了,資料給我,你出去吧。”
“好的,令總,您有事就按鈴叫我。”
“嗯。”
翻開資料的第一頁,照片上那個清純的女學生映入眼簾。小嵐,你還好嗎?一行行資料訴說著那個女留學生在外國留學時期的點滴,也讓他回憶起兩人相知相戀的朝朝暮暮。
令雲生又往後翻了翻,看到資料在女子回國之後一年就斷了線。只寫著“破產後,米家舉家遷往南方,之後行蹤不詳。”
行蹤不詳?令雲生把資料摔在臺子上,怎麽可能有這種事?分明就是她躲著自己,分明就是她不願意再見到自己,所以才弄了這麽一出鬧劇,她恨自己也就罷了,可那孩子呢?孩子還沒見過父親呢。
小嵐,你就…這麽恨我嗎?令雲生站起身,來到窗前,望著樓下車水馬龍,“星光點點”,滿目霓虹。所以…我們的情分,都成空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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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嶺發完短信有些沮喪的把手機扔在床上。他是怎麽了?要說之前他也算是有什麽說什麽的爽快人,自從認識了楊瀟之後,說話辦事吞吞吐吐,拖拖拉拉,別說程飛看不起他,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。
其實說來說去,他不敢告白的最重要原因就是他覺得自己配不上楊瀟。這真的很奇怪,他還很少覺得自己配不上誰,可這一刻他真的這麽覺得了。
他忽然想起老爸說的:“你想給一個女生買花,你想哄她開心這沒什麽,有可能你只是看上她的樣貌,喜歡她,欣賞她罷了。
可當你看見一個女人,你想竭盡全力給她最好的生活,你想讓她因為和你在一起過上更好的日子,那就是愛上了。男人的愛不是沖動,不是激情,是責任。”
秦嶺一直記得這段話,不知道什麽時候,楊瀟成了他的責任。陪著練級,陪著說話,陪著出去買東西,給她下米線,送她回宿舍,他想給她好的生活,可…楊瀟喜歡的不是他秦嶺。
而且…過上更好的日子?秦嶺沒把握。他不是司馬,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大少爺。那些人即使不努力,也能許自己喜歡的女人一個“美好的未來。”
人家有車有房,人家可以買給楊瀟所有想買的東西。自己呢?能給楊瀟什麽?如果楊瀟和司馬在一起,別人會艷羨的說:“快看,那是創世司馬的女朋友,那是房地產大亨司重誠的兒媳。”
如果楊瀟和自己在一起,能有什麽呢?米線店老板娘?又一個“楊媽”?秦嶺本來不是那種特別爭強好勝的性格,可現在他不甘心,不就是出身麽?
他秦嶺四肢健全,還有一雙黃金手,18歲出來打拼,12年了,這麽多風風雨雨,有什麽當初以為闖不過去的現在也都闖過去了。
30歲的一個男人,連自己喜歡的女人都要拱手相讓?可笑了吧?他沒想過有朝一日要和司馬爭,因為他一直默認自己爭不過司馬,也沒必要爭。可是楊瀟?他不想讓,也不能讓。
是,他之前懦弱,他為了讓楊瀟開心罔顧自己的意願,把楊瀟和司馬牽上線。可笑又可悲不是嗎?這倆人如果真在一起了自己還要算媒人不是?
他不甘心!!他本來不是那種矯情的人,但他覺得陳晨說的對。司馬那種大少爺養尊處優慣了,楊瀟對他好他也覺得理所當然,充其量覺得新鮮或者有意思,但這種新鮮勁兒過了,一切都會回到原點。
到那時候,受傷的是楊瀟。他秦嶺可以難受,他秦嶺可以疼,但他不願意楊瀟受傷。就像老爸說的:“幫女人擦眼淚和根本不舍得女人哭是兩碼子事。”
沒錯,是兩碼子事。他根本就不舍得楊瀟難過。可他錯了,他本來以為楊瀟跟司馬在一起就不會難過,可看到楊瀟這麽努力的去追求司馬,司馬還是一副無動於衷的樣子,他就明白了,他錯的太厲害了。
是他膽子小,自己許不了人家幸福,就把人家往另一個“火坑”裏面推,然後還假好人在一旁煽風點火。等到楊瀟真的愛的無法自拔了,他呢?他連個救人家的資格都沒有,也沒那個實力。
所以他現在後悔了,他要努力,就像程飛說的:“男人一輩子為自己喜歡的女人玩一回命,不丟人。沒玩過的那個才是軟蛋孫子呢。”
玩命什麽的,秦嶺從小受家裏教育,是不可能了。像是什麽把司馬圍起來胖揍一頓這種事情他也幹不出來。要贏就贏得光彩,就像之前和司馬約好的。
“決賽見。”他會努力的。秦嶺知道,整整12年了他沒有經受過什麽系統的訓練,技術早就生疏了,反觀司馬,雖然也是才出道了3、4年,但畢竟接受的都是最好的訓練。
兩個人的差距可以說是越拉越大。再說就便是當年,拳皇輸給司馬的事情他想起來也覺得歷歷在目。司馬總說那是他輕敵了,可秦嶺自己清楚,從來玩游戲就像吃飯睡覺一樣自然的他,在不認識司馬的情況下,怎麽會有放水一說?
秦嶺明白放話在電子競技上擊敗司馬是多大的賭註,可這是他為數不多還能和司馬一較高下的特長了。從小他就被周圍的小夥伴們冠以“電玩天才”的名號。
秦嶺不但是孩子王還是游戲高手,這街坊四鄰的孩子們沒有不知道的。仗義,聰明,成熟,性格特別好,這都是大家用來描述秦嶺的詞匯。
窮人的孩子早當家,在別人還都是“小明”“小剛”“小紅”“小芳”的時候,他就已經是“嶺哥”了。這聲“哥”和年齡沒有關系,這是大家對他表示敬意的標志。
秦嶺知道,這點上自己還是比司馬強的。人緣好。有時候看著挺沒用的,但是人緣就等於口碑,他就有把握,所有他和楊瀟都認識的人裏面,除了司馬(那是情敵不算),其他人肯定都是站在自己這一邊。
但光有人緣還不過,秦嶺明白這個社會實力就是一切。其實他來廣西之前接到過一個電話,這個電話來自一個他想都不敢想的人——令雲生,《不歸》的創始人。
電話裏令先生向他詢問了玩游戲的感受,有哪些需要修改的地方等等,還問他對加入《不歸》的制作團隊感不感興趣。秦嶺聞言先是激動,然後就清醒過來。
《不歸》是傷害傅君棄的那個人盜用開發出來的游戲,斷沒有理由讓他繼續囂張下去。這麽想著就拒絕了,雖然他心裏很不願意,畢竟令先生是他一直以來崇拜的偶像。
令雲生對秦嶺的拒絕也表示很遺憾,同時邀請秦嶺有功夫到公司來參觀沒準會改變主意。這件事秦嶺倒是沒有拒絕,畢竟“知己知彼,百戰不殆”,多了解點游戲的相關內容對戰隊發展還是有好處的。
和令先生說明了自己近日要去廣西,對方也表示了理解,兩人說好等秦嶺從廣西回去再約時間去公司。秦嶺一直挺納悶令先生怎麽會找到自己的,照說自己也和那種大公司沒什麽交集。
唯一要說有關系的就是那次為了楊瀟去參加比賽。非職業組冠軍,自己在頒獎臺上丟人到家的發表了感言拿了獎杯就下去了。是和令先生說了那麽幾句話,可那也不至於就讓人家另眼相看了吧?
不過想那麽多也沒有用,等回了北京見到令先生就知道原因了也不一定。秦嶺這麽想著,把手機撈回來插上充電器,轉身又去練操作了。
【同一時間,北京】
“令總,您說的那位女士我們查了。”
“哦?結果呢?”
“說是…是…”
“算了,資料給我,你出去吧。”
“好的,令總,您有事就按鈴叫我。”
“嗯。”
翻開資料的第一頁,照片上那個清純的女學生映入眼簾。小嵐,你還好嗎?一行行資料訴說著那個女留學生在外國留學時期的點滴,也讓他回憶起兩人相知相戀的朝朝暮暮。
令雲生又往後翻了翻,看到資料在女子回國之後一年就斷了線。只寫著“破產後,米家舉家遷往南方,之後行蹤不詳。”
行蹤不詳?令雲生把資料摔在臺子上,怎麽可能有這種事?分明就是她躲著自己,分明就是她不願意再見到自己,所以才弄了這麽一出鬧劇,她恨自己也就罷了,可那孩子呢?孩子還沒見過父親呢。
小嵐,你就…這麽恨我嗎?令雲生站起身,來到窗前,望著樓下車水馬龍,“星光點點”,滿目霓虹。所以…我們的情分,都成空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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